摘要: 从寺庙拿来《禅解弟子规》并再度读完,想起去年曾看过一篇台湾人写过的文章。其中说到他年少时,父兄即已教育他礼让谦恭,对长辈要立于路侧目送走远才可离开;要好学务实,不要夸夸其谈做行动的矮子。再看看现在,自从大家自出生接受“唯物主义”洗礼之后,孝礼廉耻已荡然无存,除...
从寺庙拿来《禅解弟子规》并再度读完,想起去年曾看过一篇台湾人写过的文章。其中说到他年少时,父兄即已教育他礼让谦恭,对长辈要立于路侧目送走远才可离开;要好学务实,不要夸夸其谈做行动的矮子。再看看现在,自从大家自出生接受“唯物主义”洗礼之后,孝礼廉耻已荡然无存,除了为功利不择手段……
我记得罗斯.特里尔著《毛泽东传》写到毛对封建礼教的反叛精神,特别提到他年少时对父亲只行单跪之事。记得我当时对此印象特别深刻。殊不知因此误了多少年华与事业。毛并未砸碎一个旧时代,但践踏了一个新时代,他并没有创建一个真正的人民之国,而在他死后给另一伙私利魔王上位物化提供了最佳土壤。
一个征收高额税费,令物价高企,并导致民众为谋生不得不四处漂泊、铤而走险的政府及其背后元凶,是永远需要被谴责与推翻的。至于企业,和民企不得不接受“财聚人散财散人聚”理念相比,靠政府及政策资源的国企的制度建设与监管工作一刻都不能松懈。为什么这样讲呢?民企老板和人才好比当年那些打游击的乱党,个个手段高强又靠此谋生,关键是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国企哥姐不过都是些脑满肠肥还特自负且短兵相接就贪生怕死的八旗子弟。再云某伟大的党。某办公室隔壁是一家省属大型饭店和会议中心,前些天基本上隔几天能听见杀狗及狗凄厉的惨叫。这些天,某私党系列两会召开,狗凄厉的、连绵不绝的惨叫,几乎每天上下午开饭前一小时均能听见。某私控新闻到处都在叫嚣两会在胜利召开。老实说,个别党的资深棍员们会议的“胜利”,不知是否因为击毙了多少狗儿动物们的生命啊?不过,有人偏说他是幻觉,因为该“同志”问了办公室附近数位员工得知“没有听见”或“没有注意到”的准信……某人顿时感觉自己“病”了,但本能的执著逼使他去后面访问,结论是确有狗们遭遇屠宰的“悲剧”……也许,年既长的他,还剩有最后一丝年轻的活力,只是尚存一种近乎优秀本能的努力,也算对得起来到人世和耗费的时间吧。我也经常如此安“慰”自己。但这证明身处这个私党社会中,他和我都已确实“病”得不轻,绝症了。
于是,我以一种近乎某私党文化斥责的非主流狂犬的方式,自以为本能务实与好学的我看到的众多故事里,也看见了韩寒式作家和纯粹科学较真家方舟子的故事,因而引发我下面数段胡扯。
方今中国两种精神表现,一种来自毁灭过去并霸占现有一切资源的权力物化,谓之曰拜物教精神流派,以政府为象征;一种来自不讲根基不学无术的浮躁舆论神化,谓之曰拜星教精神流派,以韩寒为代表。他们流行的原因,首先二者都否定过去,其次都自负在创造未来,其三互不买帐。几乎所有人都受其制约与影响。
从制度上否定过去,也一并毁灭文化及其基本礼仪,从思想上否定中国人数千年磨砺而成最具价值的核心道德观,只使用了两种方式。其一是暴力,对一切异议实施肉体消灭;其二是物化教育,引入唯物主义顺利嫁接经济世界观。只信自己的社会确实很危险。崇物不如美国有上帝保佑,拜神不如苏联敢于抛弃马克思。
朋友说,我们在意识上的落后可能需要几代人来填补。我对此并不乐观。关键的问题是,我们的绝大多数人不仅不认为自己的意识落后,反而非常自负地认为自己才是最明白的。这种思想造成的后果,不仅不可能给后面几代人填补机会,反而只会激发更深刻的社会矛盾,引起广泛的暴力冲突与各种各样的悲剧。
就促进社会变革而言,我支持方舟子。无论他的动机为何,就时代进步而言,现实社会最需要的确实首先就是批评。如果我们不能形成自己的思想,而且连异议与批评的勇气和信念也在与日俱减的话,那么我们都该替方舟子们鼓一把气,哪怕只体现在心与眼里。否则,这个社会就是无可救药的。无论是根据何种民主社会的思想及其确立的宪法法理,以及根据我的思想,都必须确认和捍卫这样的价值标准:质疑政府和公众人物是民众的一种基本权利,解释质疑则是作为政府和公众人物的一种基本义务;否则,政府和公众人物都应该为此道歉,并退出主流社会。若这个概念都不明白,这个社会制度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精神就是专制残暴的,社会人格是不健全的,民众的公民身份是不平等的。质疑和诽谤本质上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民众有权改变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并打倒幕后黑手。
公民以何种方式来表现一个社会是否民主与自由?首先需要的不是难测动机的闭嘴与鼓掌,恰恰是各抒己见的异议与批评。这不仅同公民的文化素质无关,且一般与经济条件无关,而仅仅起源于人们是否珍惜生命及其基本的衍生权利。舍此之外,只能是利己之见,荼毒无穷。
按照现有规则,若凭手稿就能证明谁是原著作者,不需要并公然排斥接受创作过程与内容各方面的质辩,竟能打赢官司,那么名誉权官司一定会转变为著作权官-全球品牌网-司。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体坛人士抄了一遍《史记》就可以说自己是作者,并对质疑者索赔十万。高就高在司马迁早入土为安了,父亲自然也是不会控诉儿子。就著作权与作家名誉问题而言,著作权一旦和身份权挂钩,面对名誉权是否受到损害的问题,靠什么来证明自己,除了手稿,我想最根本的,应当对主张权利的作者就作品本身进行论证。作家作为公众人物和知名人士,必须清楚刊行著作是公开发行的,不是私人物品。面对质疑,应有勇气出面解释和讲清楚创作过程。这与隐私权受到损害毫无联系,这是公众人物的基本道德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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